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程藝輝)
蘇仙區聚焦鎮(街道)執法存在的“權限不清、運行不暢、力量分散”等問題,通過明確機構下沉力量、明確權責下放權限、明確機制下移重心,形成“一支隊伍管執法”的運行體系。改革以來,鎮(街道)執法辦案從無到有,98%以上的行政執法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,基層治理效能有效提升,在服務經濟發展、助力旅發大會中交出滿意答卷,建成具有蘇仙特色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。
一、突出“三個抓實”,構建綜合行政執法運行體系
一是抓實隊伍建設。按照“鎮隊合一”的工作思路,蘇仙區打破部門界限和編制限定,整合鎮(街道)現有站所、區直派駐機構執法力量和資源,組建鎮(街道)綜合行政執法隊,執法隊隊長由1名有執法經驗的鎮(街道)科級領導干部擔任,執法隊成員由有執法經驗且持有執法證的鎮(街道)工作人員組成。執法隊下設辦公室、一中隊(市場監管執法)、二中隊(自然資源執法)、機動中隊(其他領域執法)和保障中隊(法律支撐),形成“1+4”執法工作格局。
二是抓實制度流程。按照“放得下、接得住、管得好、有監督”的工作原則,鎮(街道)綜合行政執法隊與區級各執法部門建立信息共享、資源共享、協同聯動機制,形成符合基層特點的“統一指揮、部門協同、整體聯動”的執法模式。建立法制審核會商、法律顧問律師參與審核等工作機制,圍繞執法有章程、操作有模板、結果有量化,統一規范執法流程、執法文書等各類執法要素。制定人員管理辦法,完善人員考核監督等制度,確保職權下放“接得住、干得好”。
三是抓實清單管理。按照“突出重點、突破難點、打造亮點”的工作要求,蘇仙區全面整合跨部門、跨領域執法權限,梳理出11個領域75項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事項,以清單形式賦權鎮(街道)集中行使,同步明確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隊與區級職能部門的職責邊界,從制度層面實現執法監管“于法有據”。同時,以“執法目錄總清單+綜合執法清單”為框架,強化源頭治理,打造工作亮點,將發生頻率高、與企業群眾日常生產生活關系密切、易造成多頭重復交叉執法的事項納入綜合執法范圍,實現“一張清單”管到底。
二、聚焦“三個強化”,確保綜合行政執法運行規范
一是強化網格支撐,處置覆蓋更全面。以“網格化+執法”模式,帶動法治力量下沉,將綜合行政執法與基層治理網格深度融合,與基層司法所、公共法律服務、人民調解等力量相互協作,形成常態化的“網格吹哨、執法響應、法律服務”工作聯動,有效推動執法關口前移,執法觸角全域覆蓋。網格員實時發現、收集問題線索并上報,綜合行政執法隊迅速反應、快速處置,將違法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,形成“多員合一網”協同作戰模式。
二是強化業務培訓,聯動執法更精準。圍繞“一專多能”崗位要求,開展多元執法培訓,定期舉辦基層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培訓班,全面解析行政執法“三項制度”,重點講解執法文書制作、證據效力、自由裁量、動作流程。同時,對基層治理中所面臨的“高頻率、高綜合、高需求、易處置”執法事項,以案例分析、執法交流、技能比武等方式進行解讀,推行“工具書”“手把手”式業務指導,推進基層綜合執法專業化、精準化。
三是強化隊伍合力,管理協同更高效。執法隊在鎮(街道)的領導下統一辦公、統一指揮、統一調度,有效解決多頭執法、力量分散問題,實現“散兵作戰”向“精兵聚合”轉變。堅持“定崗、定責、定人”的管理方式,打破條線壁壘,強化協同配合,實現管理無盲區、服務零距離。在旅發大會期間,集中開展規范景點經營秩序125場次,整治占道經營90起、處理文旅矛盾糾紛66起、拆違拆舊941處、查處消防安全隱患4起,勸導違停車輛800余輛、疏導交通200余次,有效規范旅游市場秩序,為游客營造了舒心放心旅游環境。
三、實現“三個轉變”,凸顯綜合行政執法運行成效
一是從單一執法滯后性到綜合執法時效性的轉變。綜合執法與網格管理協作配合,有效提升執法監管末梢的反應能力,推進執法工作前移,做到問題發現在一線、協調解決在一線、工作推動在一線、矛盾化解在一線,形成基層治理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。
二是從部門檢查“多頭查”到聯合檢查“查一次”的轉變。一支隊伍管執法以執法監管“一件事”為切口,推行“綜合查一次”,綜合運用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等方法,實現“進一次門、查多項事”,有效杜絕多頭監管、重復檢查和執法擾企擾民現象。
三是從基層執法“看得見、管不著”到“看得見、管得好”的轉變。賦予鎮(街道)綜合行政執法權有利于及時解決和處置一些苗頭性問題和矛盾,使基層工作由“被動應對”變為“能動有為”,通過執法職權下放,形成了立案查處行政違法行為“早發現、敢上手、能制止”的良性循環。
責編:劉建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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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法治報